2005年11月2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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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含泪求助个个微笑离开
职工维权“义乌模式”名不虚传
  本报讯 昨天,义乌市总工会召开了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一周年暨完善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座谈会,回顾了最近1年来工会维权工作取得的新发展。
  去年11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662期刊登的《浙江义乌市探索职工维权社会化新模式》一文中作出重要批示:“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很有必要。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强化职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批示下达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义乌模式”的高潮,义乌市总工会的维权中心也更加繁忙了。
  批示下达不到半个月,一个25人的投诉“团体”就走进了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协会。原来,周某承包了东方建筑集团承建的江东南路2号楼工地的泥工活,去年10月初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但集团工程项目部一直拖欠工人工资3万多元。协会受理案件后,立即前往工地调查,耐心地做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但由于找不到负责人,两天下来事情还是没有结果。第三天,协会负责人了解到有一名律师曾经为该工地负责人代理过案件,于是通过该律师找到公司负责人,苦口婆心地做工作,该公司终于同意付清25名职工总共3万多元的工资。
  在座谈会召开的前几天,维权协会又帮助一名湖南衡阳的劳动者讨回了拖欠了两个月的922元工资。一年下来,维权协会较有影响力的维权案件不下数十起,大大高于往年。本报记者 朱乔夫